花蓮馬太鞍地區八十四年度豐年節
阿美族人的傳統婚姻和家族制度,是以母系為主,男性在婚前,有所謂的「服役婚」,意即前往女性家中,進行相關的工作能力表現,獲得女方長輩的肯定與讚許而結婚,婚後男性跟隨妻子居住,採取「從妻居」。此外,財產與家系繼承以母女相傳,因此母系的女性長者,在家族中有重要地位,但母親的兄弟(母舅)也具有在母方家族的地位。
民國50年代(1960年代)之後,阿美族人與其他族群的接觸與通婚越來越頻繁,傳統從妻居的婚姻方式漸漸調整為嫁娶婚姻,家業也由男子代替女性承接,成為偏父系的社會。
族人的聚居領域,稱為niyaro’,意思是柵圍內的人,具有居住領域和防禦的意涵,被稱為「部落」。因此,在婚姻方面雖然是以母性為主,但在維護管理整體部落領域的制度和任務,是以男性年齡階級的組織運作,以及從老年級男性當中選出的領導制度。
(黃美英攝,1995年,幻燈片數位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