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花蓮縣林區管理處之紀錄,本建物於民國42年(1953)落成使用。民國34年(1945)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農林處林務局,陸續接收日治時期林務產業,本建築即為當時留下之日式宿舍群之一。花蓮地區主要有三處林場:林田山林場、木瓜山林場以及太魯閣林場。民國 47 年(1958),木瓜山林場收回國有,由林產管理局接收。民國 49 年(1960),林務局改制,整併二處林場為「木瓜林區管理處」,木瓜山林場改為木瓜處哈崙工作站,太魯閣林場為木瓜處嵐山工作站,。
建築依照日式住宅空間構成,為左右對稱型式的木構造的雙併住宅,在修復過程保留竹編夾泥牆及原有大量的木構件,破損的部分,均以黃檜取代。日式建築特別的地方在於屋架、木柱、大引及根太,取代了現有建築的樑與柱。雨淋板為當時日式房舍做為保存房舍的防水板。
修復完成後,規劃為特定區域作為多元公益服務站,將規劃定期邀請地方或弱勢團體(如教養院、老人關懷協會、育幼院)認識林場文化,並將建築物修復期間,以語音、影像紀錄木作匠師修復本建築物保存修復的過程,定時於本建築物空間中播放語音及影像記錄過程,利用空間介紹建物歷史興革、林場文物,以圖說介紹林場宿舍與生產、運輸、管理間之脈動,讓老屋再生,重現老屋的傳統木工工藝與延續林場文化的歷史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