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繪製廣告看板契機」,拍攝於2023年8月22日,長度為14分27秒。此影片主要為陳明山畫師回憶了他與戲院工作的淵源,以及開始接觸看板繪製的經歷。
陳明山描述,他童年時期曾到新港戲院應徵放映師學徒,但因體型不夠高大而被婉拒,轉而在戲院的販賣部任職,負責沿著放映廳叫賣枝仔冰或水果等。當時新港戲院的販賣部不僅在戲院內部設有定點攤位,還會派人沿著座位叫賣,為買票進來戲院的觀眾提供不離席的購買服務。叫賣人員通常背著以木板釘成的開口箱,內裝枝仔冰,在冰棒的上下層多會以兩層毛巾覆蓋。而當時戲院的放映廳大多只有在天花板裝設風扇,放映室則大部分會位在放映廳上方,通往樓上的放映室大多是木造階梯為主。在新港戲院工作不久後,陳明山來到大林地區的「一周廣告社」,拜張錦濤為師。當時張錦濤先生繪製戲劇佈景和電影廣告看板,其中以大林戲院、新興戲院和東亞戲院3間戲院為主。陳明山畫師的看板學徒過程從最初的調顏料、打掃環境等雜務,到底漆的上色、字體描繪,到配角人像的繪製。陳明山自小喜愛武俠小說,他將小說中角色的形象應用到自己努力鑽研技能的精神上。張錦濤師傅對陳明山的照顧從不明言,而是允許他在半夜休息時間使用顏料、畫布等工具來鍛鍊看板繪製的技巧。
而關於大林地區的電影廣告看板體積大小,陳明山指出通常會是以一塊6尺四方的看板繪製而成。只有遇到大製作、具話題熱度的強檔電影上映時,才會使用3至6塊看板拼組而成強化宣傳力道。
新港戲院始建於日治時期,最初名為「新港座」。於1944年的紀錄顯示,戲院當時由龔丕趁所有和經營,並於戰後更名為新港戲院。根據《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尋找老戲院身影」展示前置規劃結案報告》的調查,戲院於1929年開幕、1988年結束營業。新港戲院起初以播放正規院線片為主。然而,在1970年代因電視與錄影帶帶來的衝擊,開始轉為播放二、三輪電影,除了電影放映外,一樓還設置了大舞臺,供布袋戲等戲劇表演使用。戲院原址目前已由新港奉天宮徵收,在媽祖遶境活動時會開放作為信眾的臨時住所。新港戲院建築的立面以洗石子和磁磚拼貼為主。時至今日,戲院建築外觀仍保持當時的狀態:戲院名稱高掛在立面頂端,下方保留了售票亭與電影放映的時間、票價等資訊,而兩側擺放電影宣傳劇照的櫥窗空間也依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