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都會區阿美族的聯合活動,能有優異表現,但職業方面,原住民男性仍處於劣勢地位。移居基隆市的阿美族船員,由於經濟和人口都處於弱勢地位,在參與有關職業團體代表的選舉時,往往難以和優勢族群公平競爭,因而使他們的權益未能得到更佳的保障。
例如:七十四年三月間,基隆地區漁民選舉出漁民代表,此次選舉採連記方式,由勞資雙方混合競選,參選人原約七十名,共選出四十五名代表,基隆市的阿美族漁民推派兩名代表參選,競選過程非常熱烈,據聞買票情形嚴重,對貧困的山胞漁民代表而言是相當不利。兩名阿美族漁民代表候選人在選前答應與別的候選人連記,但投票的結過,兩人僅獲阿美族漁民之選票,與他們連記候選人之票選均未獲得,因而落選,據兩名山胞漁民代表候選人表示,大有受騙上當之惑。
此外,移居到都市的原住民,不熟悉現代社會的法律知識,且由於文化差異和語言的隔閡,使得許多原住民面臨一些難以解決的法律糾紛;且在遭遇法律上的問題時,又因人際關係網絡的欠缺,難以尋求正確而有效的法律途徑而謀求解決。
(黃美英 攝,198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