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幼婦孺的醫療
在世界人權宣言中,有關社會權的規定,主要有以下數據條款:
第二十二條 人既為社會之一員,自有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個人尊嚴及人格自由發展所必須之經濟、社會文化各種權利之實現,此種實現之促成,端賴國家措施與國際合作並當依各國之機構與資源量力為之。
第二十三條(一) 人人有權工作······享受公平憂鬱之工作條件及失業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三) ······必要時且應有他種社會保護辦法,以資補益。
第二十五條 (一) 為衣食住、醫療及包含必要的社會設施及福利,且因失業、患病、殘疾、寡居、衰老、或因不可抗力之事故致有他種喪失生活能力之情形,有權享受保障。
(黃美英 攝,1984年幻燈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