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自民國四十七年起(1958)開始測量與調查「山地保留地」的地籍,此措施也讓山胞對於土地私有權概念有了新認識。
民國五十年(1961)左右,平地工商業開始產生重大轉機,工廠對勞工的需求量也因而大增,山地社會也在若干年後開始發生重大轉變;大約在1960年代中期到1970年代初期之間,其立論根據主要採自歷年大規模「山胞經濟調查」的各項社經指標,例如:非農業收入比例、非農業就業人口比例、初中以上教育程度者比例、出外謀生人口比例等。
由於政府單位的「山胞經濟調查」,是每隔數年不定期進行,每次所測對象或是平地山胞,或是山地山胞,或兼測兩者,因此中間也欠缺數年的資料,所以可引用的數據經常無法連貫比較,分析推理也比較困難,這些缺失使得上述異議難有較具體準確的依據與定論。
(黃美英拍攝幻燈片,1984年,花蓮阿美族部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