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臺灣農具「平頭型小鋤頭」,臺灣臺語又稱為「鋤」(tî/tû),四縣腔客語稱「鋤」(cuˇ)。其主體由短木柄與金屬鋤面所組成,因為其整體較為輕巧,在田間工作時較具便利性及輕巧性,適合用來進行鬆土、翻土、除去表層雜草和殘株、追肥等作業,且更適合用於小面積的田地。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的平頭型小鋤頭,圖示物件(登錄號:2002.005.0094),定名為「山鋤」。長度57.5公分、寬度20.7公分、高度13.8公分、重量1.22公斤,主體由金屬鋤面與木頭握柄組成,並有明顯的使用與鏽蝕痕跡,木柄上則有明顯磨損與缺角。
另本團隊於台糖公司研究所調查、記錄該處收藏之平頭型小鋤頭,長33.5公分、寬19公分、直徑3公分。主體結構由金屬製鋤件與木製握柄所組成,鋤頭與木柄之間的的角度較小,末端有一個O字形的孔洞,可直接將木製握柄插入其中,而木柄中後部分有三條刻痕。本物件有明顯的使用痕跡,但鐵器部分鏽蝕並不嚴重,木柄則稍有磨損與髒污痕跡。
根據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的資料紀錄,布農族為適應山區不平整的耕地,在從事火耕時會使用此種平頭型小鋤頭進行整地作業,因此平頭型小鋤頭對布農族人來說是重要的農具,並會於每年播種祭期間,舉行「鋤祭」(lusanalisupsup)以祈求豐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