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臺灣農具「鋤頭」,臺灣臺語又稱「鋤頭」(tî-thâu/tû-thâu),海陸腔客語稱「钁鋤」(giogchu)。其主要用於耕作、整地和除草,基本結構由鋤面和柄身組成,鋤面通常由金屬製成,形狀呈鐵鍬狀或犁鏟狀。鋤尖通常較為銳利,以便切斷土壤和雜草的根系。其長柄的設計,便於站立、彎腰時操作。其用途廣泛,包括翻土、整畦、除草、處理堆肥、蓋土、收穫、整理水溝等,另可運用鋤刃,挖掘及敲碎土壤,具方便性及多功能性,是臺灣農村家戶中相當常見的農具。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目前收藏之「鋤頭」,圖示物件(登錄號:2002.005.0179)。其長度138.5公分、寬24.5公分、高度20公分、重量1.99公斤。鋤頭為前端為平口,後端收為D字型箍供木柄穿過,中間塞以木片、鐵片固定,以免操作時施力導致金屬面脫落。
另本團隊於台糖公司研究所調查、記錄該處收藏的「鋤頭」。其長20公分、寬15公分、高1公分,現場只保留鋤頭的長條型金屬件部分,後方做有D字形收口,可以放置長條形木棍,作為握柄使用。為了延長鋤頭使用壽命,在農務工作使用完之後,要先使用清水將其清洗乾淨,並將其擦乾再抹上機油,以利於保存、防止金屬鋤面的部份生鏽。而鋤頭的使用壽命約5至10年之間,並且可以選擇較硬的木頭做為鋤頭的手柄,能夠增加其耐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