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廳是明治三十四(1901)至大正11(1920)年臺灣地方行政區劃之一,以今新竹市作為廳治所在,新竹廳下轄新埔、樹杞林、北埔、頭份、南庄、苗栗、大湖、三叉河和通霄等九個支廳。新竹廳舍於明治三十八(1905)年興建,明治三十九(1906)年完工,為二層樓的磚造建築物。新竹廳舍設於街道轉角處,中央的兩層樓為主要入口,往兩側延伸,入門處有層階,正中築一六角樓,自地及頂有三丈五六尺高,立面簡潔無裝飾。兩翼為一層樓,有拱圈陽台用以防日曬,正面屋頂有三角形山牆、雙層屋頂以強調正面的莊嚴。大正11(1922)年,該廳舍轉作為「新竹郡役所」使用,昭和15(1940)年,又被日本政府利用設置為「臺灣總督府新竹師範學校」。 今已不存,現址為土地銀行新竹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