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總督府為了臺灣改善市街的公共衛生,針對上下水道、家屋建築設計等制定規範,明治三十八(1905)年新竹市街展開市區改正,進行第一期的五年計畫。本照片可見歷經市區改正計畫的街道,與舊街道最大的差異在於道路拓寬以及兩層樓的騎樓(亭仔腳)磚石木構造建築物,街道上架設有電線桿、兩側有排水溝,此街道應有工程在進行,臨時安置的輕便車道設於道路中央,用以搬運土方,且尚未有商家安裝的招牌。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