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60年代,地點於瑞三鑛業復興礦場,照片中底端有正在會車的空車及重車,中間的白色建築為復興礦事務所,事務所共有三層樓,第一層為礦場的充電室及檢身室,第二層樓為復興礦事務所及礦工更衣室,第三層樓也為礦工更衣室,事務所前方設立入坑前的遮雨棚。最上方白色建築為抽風機房,抽風機房內部放置兩台具有三百馬力的抽風機,建築物旁的白色筒狀物為抽風機的儲氣筒,兩部三百馬力的抽風機提供復興礦中數百位工人的空氣抽送,將廢氣抽出坑外送入新鮮空氣。拍攝者周朝南表示過去自己於復興礦擔任領班,二十年來從未離開復興礦,對復興礦比本礦有著更多的感情,自己所帶領的礦工一天生產量平均一百噸,每天生產約一百台至一百五十台的煤車產量。瑞三鑛業煤碳年產量二十萬噸,自己所帶領的礦班曾經產量高達公司總產量的六分之一,因此自己擔任領班時獲得優秀勞工、產煤冠亞軍獎等殊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