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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本坑口四百五十米處

照片拍攝於民國60年代末期,拍攝者為復興礦礦長石威虎,地點於瑞三鑛業本礦坑內,照片中為瑞三本礦坑內距坑口四百五十米處的斜坑,此處礦車需靠兩匹兩百五十匹馬力捲揚機進行放入與拉起,礦車上編號為「本621」,意思為本坑621號礦車。照片裡車內乘坐者為瑞三鑛業侯硐礦業所所長林振連,右側站立者安全課股長王德義。瑞三鑛業礦場所使用的礦車都會進行礦車編號,礦車編碼規則為「礦坑-號碼」,如:「本621」意思為本礦第621號礦車,「復111」意思為復興礦第111號礦車。礦車編號主要目的為礦車定期安全檢查時盤點所需,透過礦車編號有利於檢查礦車時提升效率,因礦車數量高達幾千臺,檢查過的礦車進行登記才能確保礦車的檢查狀況。瑞三鑛業每半年進行一次礦車檢查,主要檢查項目為杉木鍊是否損壞、安全插銷是否磨損容易掉落、礦車底板是否腐朽、礦車車輪是否有足夠的摩擦力,如果杉木鍊不夠堅固、插銷容易掉落、車輪過度磨損就進行更換。

基本資訊

  • 管理者
    周朝南
  •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瑞三鑛業公司
  • 撰寫者
    王新衡
  • 創作者
    周朝南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瑞三本坑旁展示室
  • 時間分期
    民國60年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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