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收發簿內包含以下文件:建國工程追加施工時程與調漲混凝土單價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一期工程款的函、年建國工程要求調整飾面砂單價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一和二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工程延誤和成本增加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二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地下二樓混凝土設計符合規定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地下二樓混凝土強度測試完成的函、建國工程說明空調系統工程圖面和電力公司要求的設備容量與原設計不同請新竹學租財團召開協調會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四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七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及追加空調工程進度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八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九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十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十一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十二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十三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十四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內牆打底外牆打底外部鋁窗外牆鋼架拆除費用的函、建國工程已領取大樓的使用執照請領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內牆花崗石羅馬崗石內部隔間天花板費用的函、建國工程要求辦公大樓門廳天花板音響電話等追加工程之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不鏽鋼門修改及十一樓天花板追加工程之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新竹學租財團發還的學租大樓工程履約保證金保證書乙份已派員領收的函、建國工程要求外牆地磚花崗石變更設計工程費之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四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已完工並辦妥保固切結書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核撥第三期工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冷氣空調工程之十樓空調迴風管入口方向變更的函、建國工程說明自來水管幹管持壓閥消防設施等追加工程完成並請款的函、建國工程新建工程電力系統變更追加說明及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地下室缺失部分已改善完成及請款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大樓新建工程已完工驗收的函、建國工程說明大樓新建工程保固期屆滿請求退還保證金的函、建國工程要求櫸木地板電話主機工程追減明細表的函。
寺廟整理運動始於昭和11年(1936)7月的民風作興運動,臺灣總督府為了達到徹底的皇民化,對於臺灣的傳統宗教由放任轉為打壓,交由地方州郡推動。新竹市於昭和12年(1937)1月20日成立「皇紀二千六百年記念事業教化財團設立委員會」,會長由新竹市市尹吉田駛馬擔任,副會長由助役劉萬擔任,設有總務部、寺廟部、調查部、實施部、管財部五個部門,廢合整理新竹市的寺廟、齋堂、神明會。昭和15年11月20日成立「財團法人新竹至誠會」,取代皇紀二千六百年記念事業教化財團設立委員會,主要負責管理被廢止的傳統宗教場所捐贈的財產。戰後,厚生財團、至誠會、慈惠院由「新竹市地方公益團體財產管理委員會」接收,不久改為「新竹市社會公益事業協會」,民國41年(1952)改為「財團法人新竹學租財團」。
民國109年(2020年)學租財團解散後,財產交由新竹市政府清算接管。其中位於新竹市東區西門街的學租大樓內留有日治時期至戰後的一批歷史檔案,即為〈學租大樓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