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新竹至誠會所屬土地昭和19年度後期分地租本稅及其他納付的公文(給新竹市役所、竹東街長、芎林庄役場、峨眉庄長、竹北庄長、新埔街長、關西街長、楊梅街長)、昭和19年陸軍特別志願兵訓練所入所者壯行的公文、昭和19年土地賣渡證明願、昭和19年大東亞戰爭國債及戰時債券消化的公文、昭和18年末賞與國債支給的公文、昭和19年本會所屬土地昭和18年度後期分地租及其他納付告知書的公文、昭和19年役員會舉辦的公文、昭和19年粵東聖母祠定期貯金證書的公文(含證明願、寄付願、管理人死亡申告)、昭和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報告書、昭和19年本會所屬家屋昭和19年度前期分家屋本稅及其他納付的公文、昭和19年水租告知書的公文(給新竹水利組合長、竹南水利組合長、湖口水利組合長)、昭和17年第一期作租借費納付的公文、昭和19年本會所屬土地昭和19年度前期分地租本稅及其他納付的公文、昭和19年度租借費納付催促的公文、昭和19年地目變更通知的公文、昭和19年土地租借契約期滿通知的公文、昭和19年家屋租借契約期滿的公文、昭和19年本會所屬土地及建地租金納付的公文。
寺廟整理運動始於昭和11年(1936)7月的民風作興運動,臺灣總督府為了達到徹底的皇民化,對於臺灣的傳統宗教由放任轉為打壓,交由地方州郡推動。新竹市於昭和12年(1937)1月20日成立「皇紀二千六百年記念事業教化財團設立委員會」,會長由新竹市市尹吉田駛馬擔任,副會長由助役劉萬擔任,設有總務部、寺廟部、調查部、實施部、管財部五個部門,廢合整理新竹市的寺廟、齋堂、神明會。昭和15年11月20日成立「財團法人新竹至誠會」,取代皇紀二千六百年記念事業教化財團設立委員會,主要負責管理被廢止的傳統宗教場所捐贈的財產。戰後,厚生財團、至誠會、慈惠院由「新竹市地方公益團體財產管理委員會」接收,不久改為「新竹市社會公益事業協會」,民國41年(1952)改為「財團法人新竹學租財團」。
民國109年(2020年)學租財團解散後,財產交由新竹市政府清算接管。其中位於新竹市東區西門街的學租大樓內留有日治時期至戰後的一批歷史檔案,即為〈學租大樓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