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臺灣農具「鋤頭」,臺灣臺語又稱為「鋤頭」(tî-thâu或tû-thâu),四縣腔客語稱「鋤頭」(giog‵teuˇ)。其為農村相當普遍的耕種工具,主要由木質手柄與金屬製鋤頭所組成,手柄有長柄、短柄之分,可一人獨立操作。其功能大抵有挖掘、碎土、鬆土、整畦、收穫、處理堆肥與清理雜草、水溝等,使用方便且功能多樣,使用壽命約5至10年。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館藏的「鋤頭」前端為平口,木柄後端為「D字形」孔,可供木柄穿過組合;中間可塞入木片或鐵片固定,防止脫落。另本團隊於南投縣埔里鎮穀笠合作社調查、記錄該處收藏的「鋤頭」,其握柄直徑3公分、長119.9公分,鋤刃長25.8公分、寬13.3公分。手柄與鋤刃銜接以卡捆卡住,鋤刃呈現上下一致的寬四方形,適合用於石礫地或硬土地等深掘使用。 鋤頭最早的樣式源自於石斧,後因環境變化與技術變遷,改以金屬製作,外型則未有太大的改變。因其具多功能與便利性,至今仍被農民廣為使用,依照用途不同構造也有些微差異,過去亦常被農民作為抗爭武器使用。 本條目數位物件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灣地方農業知識記憶蒐整計畫」團隊拍攝,詮釋資料由本團隊於113年2月26日訪問賴克祥先生後撰寫編輯,數位物件記錄日期為113年2月26日。 |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