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報》第十五號第二版,出版日期為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四月十日星期六(1948年4月10日)。收錄內容標題如下:
本市參議會第七次大會/通過增稅案等15件建議7件
建議事項/通過議案
孫副主席來電致謝
北門國校舉行五十周年校慶
稅務稽徵處舞弊案暴露/舞弊總額達八百餘萬元/用意何在?參議會要求嚴辦
追加預算總額/六億一千多萬元
新竹《光明報》週刊創辦於1948年元旦,發行人為蘇長齡。每週出版一號,每一號分四個版次,內容為綜合性週刊,包含新聞報導、時論政論、文學小說、新竹志略、教育考試、算術科學、廣告啟事與政府公告等。自1948年8月1日第30號開始,《光明報》改版,第一版為國際國內新聞,第二版為省內及本市新聞,第三版為副刊〈光明〉,第四版為新竹市政府公報。1949年12月14日《光明報》停刊。《光明報復刻版》於2022年印製,收錄《光明報》38號及《光明報創刊周年號》1號,共39號。以數位化線上公開的形式提供大眾查閱,對於研究戰後初期新竹地區歷史文化發展,是一份珍貴且實用的在地資料。
註:本號原件誤植為第十四號,應為十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