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由新竹市政府編印,新竹光明報社承印,並與新竹市《光明報》一同出刊。出版日期為民國三十八年四月九日(1949年4月9日)。
本期公報內容標題如下:
政令類
民政:新竹市政府代電3則
建設:新竹市政府訓令1則,新竹市政府代電1則
軍事:新竹市政府代電1則
公告
新竹市政府公告2則
新竹《光明報》週刊創辦於1948年元旦,發行人為蘇長齡。每週出版一號,每一號分四個版次,內容為綜合性週刊,包含新聞報導、時論政論、文學小說、新竹志略、教育考試、算術科學、廣告啟事與政府公告等。自1948年8月1日第30號開始,《光明報》改版,第一版為國際國內新聞,第二版為省內及本市新聞,第三版為副刊〈光明〉,第四版為新竹市政府公報。1949年12月14日《光明報》停刊。《光明報復刻版》於2022年印製,收錄《光明報》38號及《光明報創刊周年號》1號,共39號。以數位化線上公開的形式提供大眾查閱,對於研究戰後初期新竹地區歷史文化發展,是一份珍貴且實用的在地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