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為維護臺東縣歷史建築「綠洲山莊」,促進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爰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3條規定,依照《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委託專業服務廠商擬訂綠洲山莊內建築物包括行政中心、八卦樓、病監(獨居房)、禮堂、戒護中心、廚房(大廚房)、庫房(小廚房)、蓄水池、憲兵連(官兵營舍,現本園區行政區域)、彈藥物品儲藏室(現職員宿舍)…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作為後續規劃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參考。該案於2022年9月22日開始履約,2024年4月30日正式結案,共計58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