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70年代,地點於瑞三鑛業復興坑口充電室,拍攝者周朝南的太太吳寶銀為瑞三礦業的充電室女工。早晨礦工工作前,將報到時所領取的木牌給予,充電室女工領取安全燈、充電池,照片中兩個窗戶為鐵網子圍起,內部女工可透過網子跟外面講話與看到領取者,電池從左邊黑色口給予,下班後也從黑色口還電池,歸還時充電工看到礦工牌子,就將木牌歸還給礦工。瑞三鑛業的礦工們對於充電室中的女工記憶力印象深刻並讚賞有加,因為本礦工人高達八百位,但充電室女工一看到礦工的臉尚未拿到木牌,便有辦法立刻對應道礦工使用的器具號碼與相對應的位置,礦工下班出坑,女工僅看到礦工不用看到電瓶編號就能立刻將礦工的木牌準備歸還,礦工稱呼充電瓶的女工就像電腦,八百多個礦工都記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