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6年,林爽文起兵於中部,南路軍首領莊大田攻入興隆莊舊城,舊城殘破不堪,1788年乃將縣城遷移至下埤頭街(今鳳山區),是為鳳山新城。知縣吳兆麟於1804年在鳳山新城興建六座城門。1837年正月,曹謹奉命擔任鳳山縣知縣,展開大規模的水圳興築,是為曹公圳,1838年,曹謹在六座城門上增建城樓,又在四方建砲臺六座,並在城牆外面挖壕溝注入曹公圳水而成為護城河。1928年(昭和3年),日本政府以改善公共衛生為由,將清代縣城既有土牆和兩萬多株的刺竹加以剷除,至此清代鳳山新城僅留東便門(三民路底)、平成砲台(曹公路旁)、訓風砲台(中山路旁)、澄瀾砲台(立志街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