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鄔鴻恩隨空軍第八轟炸大隊(簡稱八大隊),自上海攜家帶眷遷臺,空軍安排定居於空軍十七村。
相片拍攝於1962年(民國51)年夏季,地點在空軍第十七村,相片裡的小女孩是鄔家次女鄔碧芬,她坐在草地上,身穿白色肩帶洋裝,頭戴圓形雙色相間的圓形草帽,腳穿露趾拖鞋,背後這棟橫式長廊式的瓦房房子就是806,806周圍都是眷戶自行加蓋、外推空間成為居住空間的一部份,806的前面有一塊空地,有一個凸起來的方形建物是水井,水井旁一個很大的一個蓄水池。
鄔鴻恩的長子鄔滬生在訪談中表示,成立空軍第十七村以前,原地曾是日治時代第三飛機修理廠,日人設置具防火功能的一個蓄水池,水池旁邊都是草地,水池旁邊這一塊空地,就是我在讀初中的時候,常常坐在這個場地上背英文單字,也是平日休息散心的去處。
※本筆詮釋資料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執行「移動•行動-戰後臺灣榮民與眷村生活記憶暨轉譯計畫」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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