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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香灰」

(四)分配「香灰」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四)分配「香灰」

「合火」(閩南語 kap-hóe)儀式之後,主拜者還將剩餘的「香灰」分杓入一百多個乾淨瓷杯中,分贈各董監事,以及頭香、貳香、叁香、廟內各工作人員,此儀式極為慎重,每領一份,還需造冊具領(郭金潤編1988:88~89)。

從上述的儀式,可知透過割火儀式,用香擔載回「香火」,增添本廟神明的「香火」與靈力,但是,人無法直接取得「火」,需透過儀式的運作而獲取「香灰」,火和金紙燒化以後的灰燼,一般稱「香灰」,信眾相信是有神明的香火靈氣。

因此,鎮瀾宮從北港朝天宮割火回廟,經過合火之後,各地的宮廟和信眾,更希望到鎮瀾宮參拜和分享香火靈氣,也象徵取得兩廟合火之後,更強的靈力。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四)分配「香灰」 / 撰寫者:黃美英 / 描述文字授權:CC BY 3.0 TW + / 建檔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Object&id=2200609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民俗與宗教
建檔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取得對象
黃美英
取得方式
訪談
別名
十五、從割火到合火
創作內容指涉地點
大甲鎮瀾宮
撰寫者
黃美英
創作者
黃美英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82/03/28 ~ 1982/04/03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媒體類型
底片
存放位置
個人收藏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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