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火儀式」牽涉「靈」和「火」的割取,大致而言,一是甲神對乙神割取「靈火」,二是信徒參與儀式,向神明獲取「香火」和「靈氣」,而 「進香」的普遍說法,是指廟方或團體或個人,前往他地的神前燒香禮拜,跟隨進香者俗稱為「香客」或「香燈腳」, 很多進香活動不一定都有舉辦「割火儀式」,所以也沒挑著香擔去乞靈火。
西元1988年(民國77年)之前,大甲鎮瀾宮往北港朝天宮進香,是有挑著香擔去舉行割火儀式之後,挑回鎮瀾宮後,需擲筊(跋桮 pua̍h-pue)擇定時辰舉行「合火」(閩南語 kap-hóe)或稱「添火」儀式。
合火儀式需遵守禁忌,避免閒雜人觀看,廟門緊鎖,由誦經團誦經後,主拜者將香擔所盛載的「香火」(即從朝天宮割回的「火」),一一添加在鎮瀾宮內供奉的每尊神明前的香爐中,因為廟裡供奉的主神及配祀神的供桌上都各自有一個香爐,一個香爐即代表一尊神的「香火」。
火和金紙燒化以後的灰燼,一般稱「香灰」。許多信徒爭拾掉在地上的香灰,極為珍貴的用金紙包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