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美術館一館建築主體建於日治時期,於1931年11月落成。在落成後,本建築物作為「臺南警察署」所用,為全臺第二早興建之警察署。二戰後,改為「臺南市(省轄市)立警察局」駐地,而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中,此地作為不少受難者被捕後刑求與關押的空間。如張皆得在被捕後進到臺南市警察局,發現在他之前被捕的人已經將大部分的組織關係供出,而有人因此遭到逮捕而遭刑求,如不久後被捕的徐國維,所以張皆得為避免牽連其他人他決定不多說出其他關係。在1998年6月由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現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