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朝天宮媽祖的割火儀式,據李獻璋的說法:割香和掬火或掬大火,文語大都合稱進香,但「進香」一詞的含義,只是往寺廟拈香禮拜神佛,與臺灣福佬人的實際習俗,並不恰當。臺灣的詣廟割香掬火,不但有乞求香火之意,毋寧說是以「乞求香火」為真正的目的,由於禮儀的形式,個人的叫「割香」,神與神間的就叫「掬火」或掬大火(亦叫「割火」),他們認為由此割香掬火,始可分得該神的一部分靈力帶回去(李獻璋1967:292)。
李獻璋並且說明個人的割香儀禮較簡單,而神與神之間的掬火儀禮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於它所分靈來祠祀的元廟,每年或每若干年前往謁祖一次;另一類是對於先它建立,或者特別有權威的廟,同樣的每隔若干年前往訪候一次(頁292)。
參考書目:李獻璋(1967),〈笨港聚落的成立及其媽祖祠祀的發展與信仰實態〉(下),《大陸雜誌》35(9):286-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