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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往朝天宮的進香

西元1967年(民國56年)《北港朝天宮志》的記載,則分為(一)「進香」、(二)「乞靈火」及(二)「交香」祠廟,三方面的儀式內容大要,引述如下:

(一)進香:
每年農曆一月至四月稱為香期,光復節,每年香期從遠地馳來參拜者,至少有三、四十萬,光復以來,人口驟增,參拜者及參觀者何止此數?參拜者俗稱:「香客」或「香燈腳」,或來許願,或來還願,有單獨而來者,有結隊而來者,後者稱為「某地進香團」,或有各地有力人士,或由各地等廟執事引率,各執「進香旗」,或舁各該地方神祇來廟進香。例年之進香團中,以「大甲進香團」之規模最大。

引用書目:北港朝天宮管理委員會(1967),《北港朝天宮志》,頁89~91,雲林。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黃美英
  • 取得方式
    訪談
  • 管理者
    黃美英
  • 別名
    十三、香火儀式
  • 撰寫者
    黃美英
  • 創作者
    黃美英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82/03/28 ~ 1982/04/03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底片
  • 存放位置
    個人珍藏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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