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落成於1931年,在日治時期原為臺南警察署,為臺灣第二早興建的警察署。二戰後至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之前為臺南市警察局。2011年,該廳舍被納入臺南市美術館系統作為1館,2018年開始試營運,現為臺南市市定古蹟。臺南市警察局是當時關押政治犯的臨時場所,情治人員會先在這裡做初步的訊問,有必要時便再將人押到臺北的軍法處。吳聲達、黃祖權被叫到校長會議室後,即被送到此地訊問,經過一天後才被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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