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個人或團體,跟隨神明進香,其行動主體是「人」,主要的訴求對象是「神明」,是人對神祈求庇佑的一種儀式行為。
通常稱個人為「香客」或「香燈腳」,不論是爐主頭家、或廟方、或地方群體、或個人,皆可自行前往他地的神前燒香禮拜,或來許願、或來還願、有單獨來者、有結隊而來者,後者則稱為「某地進香團」,若是個別的信徒跟隨某廟或進香團主辦的活動,又稱為「隨香客」。
這位是西元1983年(民國72年)從美國來台灣唸書的美國學生,很認真地跟著進香隊伍走到北港。鎮瀾宮的董事也特別關照他,到了朝天宮,董事給他穿上媽祖護衛的制服,並將旗幟交給他,讓他體驗遊行和謁廟的儀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