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雜記》(1959﹝1895﹞)的〈風俗現況〉(頁14)一節的描述如下:
3月,北港進香,市街里保民人沿途往來數萬人,日夜絡繹不絕,各持一小旗、掛一小燈。
迨3月14日,北港媽來郡乞火,鄉莊民人隨行者數萬人。入城,市街民人款留三天。其北港媽駐大媽祖宮,為閤郡民進香。至十五、十六日出廟繞境,沿途回港護送者蜂擁,隨行者亦同返。此係俗例,一年一次也。
3月20日,安平迎媽祖。是日媽祖到鹿耳門廟進香。回時莊民多備八管鼓樂詩意故事迎入繞境,喧鬧一天。是夜禳醮「踏火」演戲鬧熱,以祈海道平安之意。一年一次。郡民往觀者幾萬。男婦老少,或乘舟或坐車,或騎馬,或坐轎,或步行,樂遊不絕也。
參考書目:
撰者不詳,1958(1895),《安平縣雜記》,臺灣文獻叢刊第五十二種。臺北:臺灣銀行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