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為聯勤第三一一一軍眷診療所木牌,西元1956年(民國45年)後製作,文物典藏於臺南市仁德區,臺南市二空眷村文化營造促進會管理。
照片中可見物件為褐色木板,上頭印有三峰飛駝與中華民國國徽所組成的「聯勤徽」,以及「聯勤 第三一一一軍眷診療所」字樣,長54公分、寬2.4公分、高39公分。
聯勤第三一一一軍眷診療所暫不可考,但因國防部於西元1956年(民國45年)後成立軍眷服務處,才在各個眷村設立診療所,可知聯勤第三一一一軍眷診療所為西元1956年(民國45年)後製造。西元1950年代(民國39年)臺灣醫療資源匱乏,加上尚未有全民健保,國防部為了照顧眷村居民,才在各眷村設立診療所,診療所編制依軍眷村戶數分為甲、乙、丙三類,甲種編制包含主任1人、醫師2人、藥劑員、護士、衛生員各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