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煤礦位於新北市雙溪區柑林國小東方,柑腳溪右岸山麓,沿著舊時運煤的台車道路基直行,便可抵達已恢復為原始森林狀態的廢棄礦場,林中尚有一棟變電所、儲水槽及一座半塌的坑口。東明煤礦原由日本鳥取縣人太田米次郎申請礦權,但後來改由佐賀縣人川島常夫申請並於西元1931年11月19日取得礦權,隔年移轉予栃木縣人船橋武雄。船橋武雄原本經營礦山機械設備事業,在雙溪區共取得兩礦區,礦名初稱柑腳炭礦,後改為外柑腳炭礦,此處坑名為二坑,交由太田米次郎包採,此礦所生產之油炭可供煉焦,因此船橋也兼營臺灣コークス,從事焦炭販售。戰後由藍明發、簡阿強開採,礦名東明煤礦,民國50年以後由藍明發經營。該礦礦區面積四十一公頃,屬頂雙溪煤田頂雙溪煤帶,煤層木山層,以水平坑方式開採。統計自民國45年開採至民國60年收坑,中休七年,開採九年期間,總產量一萬八千五百零七公噸,年平均兩千零五十六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