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進香是由正、副爐主及頭家負責,從農曆元月十五日擲筊(跋桮),擇定該年進香時間之後,正、副爐主兩人便開始負責在大甲街內籌募進香費用,頭家們則到大安、內埔、外埔募款,稱為「題緣金」,所有關於進香的經費和儀式活動皆由值年的爐主及頭家負責。
事實上,當時鎮瀾宮存在兩種運作的系統,爐主、頭家只負責主辦進香,平日並不過問宮中任何事物,兩尊進香媽祖平時分別供奉在正副爐主家中,只有進香時請到宮中。至於宮中的住持(西元1946年/民國35年以前)或管理委員會(西元1974年/民國63年以前)皆無權處理進香事務。
依實地訪問的了解,早期進香經費的募捐並不充裕,有時爐主需貼補進香開支,進香人數逐年增加,以及緣金數目增多之後,一些地方人士認為需善加管理。在西元1970年(民國59年)間,這兩運作系統出現緊張關係,一些地方人士及委員們質疑爐主對進香經費的運用,開始倡議將籌辦進香的權力交由管理委員負責。
但影響最大的是西元 1974年(民國63年),有關單位認為大甲進香規模過於龐大,故在該年進香前,召集大甲、外埔、后里、大安等四鄉鎮長、鎮瀾宮有關人員及地方人士在大甲警察分局召開協調會,希望以後進香不要再勸募進香經費,以免進香規模過於龐大,並要求是否能全部改為乘車進香,以免「發生治安、交通和秩序」等問題。引起與會人士熱烈的討論,最後獲得若干結論:
1. 西元1974年(民國63年)起,不再由爐主頭家向信徒勸募進香經費,改由鎮瀾宮委員統管理、支付。
2. 廢除進香爐主制,改由管理委員主持進香事務。
3. 鎮瀾宮不同意改變徒步進香的傳統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