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政炭礦為日治時期何政在石壁坑所經營的三芳炭坑,行號何政炭礦公司。該礦西元1916年1月由何政為名設立礦權,但實質為何政、顏世昌、呂瑞珍、許義傑、何三明等五人所有,西元1920年開採,然而當時宜蘭線的鐵路尚未開通,運輸困難一度中止。西元1922年6月武丹坑車站開始營運,採礦活動才又重啟。西元1923年與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簽訂售煤合約,每月產出兩~三千噸。煤層傾斜二十二度,上中下三層皆有,上層五十公分,中層九十公分。有水平坑數坑,殘柱法採煤。通風及排水皆用自然方法,選煤採人工手選。降煤方式第一坑距離武丹坑車站約一哩,第二坑約一哩半,有專用輕鐵運輸。後期提供包採,曾有隆昌炭礦、瑞三炭礦、瑞昌炭礦等礦名。戰後以隆美煤礦、慶隆煤礦等礦名持續開採。何政為佃農之子,生於西元1876年,兄弟在農暇之餘,也會到礦場工作。木村久太郎經營牡丹坑炭礦時,何政擔任礦工頭,發薪水時出納多給錢,他發現後送還,礦主知道後,認為他為人忠厚誠實,因此升職為包工頭。西元1916年開始自己在武丹坑經營礦場,之後與許義傑在平林取得礦權,和周步瞻經營魚行礦區,陸續在雙溪地區經營多處礦場,在石壁坑的自營礦場稱三芳炭坑,行號何政炭礦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