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總督府一直希望以勞動組合取代苦力頭制度,明治37年(1899)7月後藤新平自日本發電報,要求各地警察監督勞動組合,組合長只能由內地人擔任。8月,台北縣知事村上義雄為配合府令第75號,上書給後藤新平,認為應該在明確務署內設置勞動組合出張所,統一監督管轄內的各種勞動組合,並確保未來有苦力可用。但當時後藤新平不在,由木村匡回覆已準備2種方案,等後藤新平回來後擇一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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