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公司冠名贊助西元2014年(民國103年)12月13日「亞泥/遠東太魯閣馬拉松」,引起環團及跑友的不滿。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遂於同日、同地發起「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活動,要求:
1.花蓮縣體育會,應落實並堅持歷史正義、土地正義,立即將亞泥/遠東的字樣從活動名稱中刪除,以免成為殖民政權及加害者的幫兇。
2.花蓮縣政府應成立專案小組處理第二代耕作權人移轉土地所有權事宜,並應積極站在人權及社會正義的角度,協助太魯閣族爭取傳統領域。
3.亞泥應尊重太魯閣族人的土地權利以及花蓮縣政府的移轉土地所有權決定,莫再啟訴訟,妨礙太魯閣族人的權利。
4.花蓮縣政府應尊重多元文化,未來在太魯閣族傳統領域內各項重大活動,應諮詢並徵得族人同意,決策過程中應有族人代表之參與,真正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
5.立法院應盡速刪除礦業法第47條,讓太魯閣族人回到自己土地上耕作生活。
6.內政部應禁止亞泥在特別景觀區繼續採礦。
7.礦務局應規劃長期禁採補償計畫,逐步限縮亞泥礦區,實現太魯閣族人權利。
8.環保署應要求亞泥就花蓮新城山礦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9.大理石礦開採總量應逐年降低,非僅是降低外銷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