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於西元1979年(民國68年)將25處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其中「士林區住6-6重劃區」是陽明山第一件保護區變更案,居民發現後,為守護家園展開漫長奮戰。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就土石方挖填量暴增部分,曾協助居民提出撤銷變更內容對照表之環評訴訟,一審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西元2009年(民國100年)二審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判決理由肯認:環評變更法令亦有保護當地居民之目的,且法令所列範圍內的居民具撤銷訴訟原告適格,不以證明權益受損為必要,該案影響後續許多環評案件法院就當事人適格之認定。
西元2014年(民國103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變更內容對照表確定。開發單位另就土石方挖填量暴增及取消設置污水處理廠,提出環差分析報告送審,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則繼續參與相關環評會議、現勘,監察院陳情等,要求應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並呼籲檢討山坡地過度開發的問題。
西元2020年(民國 109年)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作成就變更部分應重辦環評及後續有關土地利用部分,應一併納入評估之決議。開發單位提出訴願、行政訴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則繼續協助居民參加行政爭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