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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2023年(民國112年)5月5日海污法修正黨團協商(環資劉莉庭)

《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案黨團協商現場,時代力量代表陳椒華委員極力要求該次修a法必須一併處理水下噪音污染之議題,正與其他與會代表激烈角力。

經過多方努力,《海洋汙染防治法》第2次修法終於以第六項附帶決議明定主管機關應於5個月內訂定「水下噪音指引」,供相關海域開發行為遵循。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取得方式
    訪談
  • 管理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別名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資料來源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撰寫者
    驊驛文化有限公司
  • 創作者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23/05/0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照片
  • 存放位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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