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噪音污染長期威脅海洋生態環境,卻未被新、舊主管機關「海洋保育屬」及「環境保護署」所重視,藉離岸風機產業的興起之際,協會與陳椒華委員共同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部會一同商討水下噪音污染情況與防治對策,並作出「水下噪音標準不應僅採鯨豚無暫時性聽覺受損之閾值」、「應考量大規模開發之累積效應並納入時間之加成」、「制定嚴謹並具強制力之生態指引」、「積極進行鯨豚等海洋生態基礎科學調查」、「整合各項回饋金以有效推動生態保育及永續漁業工作」等十項結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