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團體日前於7月15日所針對「海洋竹南風場」開發業者「並未遵守環評承諾」違法施工一案,提起了「公民告知」;而環保署則是在8月28日做出了裁罰150萬的處分(註*);保育團體肯定政府積極面對「業者違反環評承諾」的反應,但同時也對該裁罰「內容是否完全合理?」、又「是否能『嚇阻』其他業者未來的違規?」感到懷疑。
(註* :但該處分「並沒有主動對外公告」,連「提起公民告知的團體」都是在9月12日媒體揭露以後才得知,並另行詢問環保署後,於10月3日收到環保署以email所為的「正式告知」)
根據環保署的裁罰,保育團體與環保署總共發現開發單位有三天出船不足,總計只做出150萬的裁罰處分,平均違規一天的成本就是50萬,這和一天出船、出人、鯨豚觀察、甚至因為可能出現的鯨豚而暫停施工的成本相比是否太過划算?所以保育團體將正式依法提起「公民告知訴訟」;
同時針對 「海洋竹南風場」的風機施作期間,疑似還有其他違反環評承諾的情事,我們將提出「第二個公民告知函」;希望環保署出面針對保育團體的擔憂予以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