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吃!拒買!拒養野生動物】 西元1993年(民國82年)創會初年,第一個碰上與動保相關的動物法律議題,即是野保法的修法。當時民間組織對野保法修法的關注,主要分為兩大類,一為野生動物與野生動物產製品的交易管制,一為反對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西元1994年(民國83年)關懷生命協會發起「拒吃!拒買!拒養!」拯救保育類野生動物運動,呼籲全民關注野生動物保育問題。
西元1994年(民國83年),關懷生命協會發起三拒運動「拒吃!拒買!拒養!」,拯救保育類野生動物,舉辦百場演講活動,呼籲大眾關注野生動物保育問題。而後,關懷生命協會與其他動保及環保團體組成「生態保育聯盟」,促成〈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修法,反對開放人工飼養野生動物。西元1994年(民國83年)10月,立法院通過了民間版為主軸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案〉,遠比原官方版帶給野生動物更大的生存空間。
西元2013年(民國102年)推動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修訂,將野生動物買賣及加工納入管理,從業者管理著手,以抑止透過網路恣意買賣,任意捕捉野生動物販賣的亂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