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88年(民國77年)3月12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其他環團共同發起「送樹到林務局,森林上街頭」之活動,為台灣森林請命。
台灣的森林在日據時代及大肆砍伐,但光復後更變本加厲,在「經濟生產」為主導的政策下,實施「植伐平衡」、「多伐多植」、「隨伐隨植」及「林相變更」等措施,已使美麗的台灣森林飽受破壞,以及林業管理機構之體制不健全和人謀不臧,造成濫砍、濫墾及濫建,更將台灣森林推向瀕臨滅絕的邊緣,已造成河川、水庫淤積、遇雨成災的現象。
此次活動要求政府應立即實行下列措施:
1. 重新訂定完善的林業政策。
2. 改革林業管理體系。
3. 加強林業機關執行能力。
4. 廣泛造林,綠化國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參考:台灣環境運動史料彙編一p.583、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