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94年(民國83年)1月31日,眾環保團體共同發表「台灣反高爾夫球場行動聯盟成立宣言」,宣言中表明近年政府無視於生態環境危機,縱容高爾夫球場不斷開發與違法營業,超挖農林地、侵佔國有地、破壞水源涵養和水文系統、導致水土流失和水資源耗竭、大量抽取地下水、濫施農藥,已加深了對環境和人民的傷害。
為了促使政府正視高爾夫球場的危害,檢討高爾夫球場的開發政策與管理措施,許多社運團體及民間團體組織了「台灣反高爾夫行動聯盟」,聯盟主張:
1. 反對非法球場就地合法化。
2. 關閉非法球場並恢復環境原貌,懲處違法失職人員。
3. 為維護社會公義與生態平衡,反對開發高爾夫球場。
(參考:台灣環境運動史料彙編一p.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