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六輕設廠地點原來中意宜蘭利澤,後因縣府及縣民強烈反對而受阻;原欲轉移至桃園觀音設置,卻因土地取得成本高而作罷。西元1991年(民國80年),政府為了讓台塑根留台灣,對六輕案提出許多優惠措施,爭取台塑於雲林麥寮設廠,後來更擴大至海豐地區,因此爆發了一系列雲林反六輕運動。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成立後在各地方成立分會,支援當地環保運動,雲林分會於西元1990年(民國79年)11月18日成立,在雲林反六輕一役中也有所參與。
西元1993年(民國82年)環保聯盟雲林分會發表「阮重申反六輕立場與聲明」之聲明,聲明中譴責重點如下(摘要):
一、 嚴重抗議環保署未盡把關之責。
二、 高度疑慮台塑的環保措施、能力。
三、 嚴重違反公義原則。
四、 嚴重破壞雲林海域生態、漁業資源。
(參考: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一p.430、台灣環境五十八期p.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