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石化產業擴充運動中,反六輕也是重要一環,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也積極透過聲援、連署、抗議等方式支持反六輕運動。西元1990年(民國79年)11月24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布「抗議台塑興建六輕計劃」之聲明,聲明中直指台塑企業王永慶董事長發表的萬言書充分顯露出台塑為謀私利,剝削台灣社會、環境資源,違反公義原則。聲明也抨擊台塑在全台各地的工廠污染、宜蘭龍德廠的多次不合格紀錄,以及其創下台灣前十大企業中單一工廠一年內被取締的最高紀錄,在在顯示台塑未盡企業責任。聲明呼籲,政府應拿出環保公權力,讓業者負起環保責任,不該再讓台塑企業予取予求。聲明中針對中央行政機關的四點陳述摘要如下:
一、 行政院應該尊重地方政府對產業政策及使用地方環境資源的自治權,尤其宜蘭縣政府及縣民早已反對台塑六輕在宜蘭設廠,政府不應背離民意,充當台塑興建六輕的打手與幫兇。
二、 經濟部工業局應立即停止以剝削人民利益和環境資源作為台塑興建六輕的交換條件的錯誤決策。
三、 環保署應徹底執行環保公權力,讓台塑企業及其他石化業者確實負起污染整治責任。
四、 經濟部應立即停止以書寫方式鼓勵台塑興建六輕,並全面檢討石化業社會成本及對環境造成的傷害和負荷。
(參考: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一p.378、台灣環境三十期p.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