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反六輕運動開始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宜蘭分會便開始製作及發佈「向六輕宣戰系列」傳單,希望引起民眾更重視及支持反六輕議題。經統計,環盟宜蘭分會發放的反六輕系列傳單總計達10種、數量超過40萬份。
西元1987年(民國76年)11月20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宜蘭分會發表「向六輕宣戰系列之四:反六輕要環保-請尊重蘭陽人的環境權暨對環保署抗議聲明」傳單。環盟宜蘭分會主張環境權為基本人權,環保署對於五輕、六輕之建廠工作,應保持慎重態度,並應將地方意願列為優先考慮。
環盟宜蘭分會表示:
一、 環保署在遷出台塑大樓之前,因無法讓人相信其足夠客觀公正,不可對六輕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否則將自毀信譽。
二、 環保署在宜蘭縣政府頒布「宜蘭縣環保大憲章」前,不可對六輕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環保署是主持環境保護的最高官署、是全國環保工作的把關者,應全力配合宜蘭縣的環保運動。
(參考: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一p.363、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