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2019年6月17日所出版第30期會刊的第4頁報導-評會教師數過半,杜絕校園白色恐怖,報導中指出不論制度如何完善,規範如何清楚,當然學校還是會有管教問題或是教學不力的情形,大眾首先應該理解,不可能有法律修正文字能一勞永逸,只要修什麼法律文字,從此學校都不會出現管教問題或是教學不力。可見,越低越好的出現比例與快速有效解決才是真本事。
報導中主張,教評會教師過半比例,從頭到尾就是為了凸顯專業為本以及保障教師人權,透過合議杜絕過去校長一人專權時代,以及降低校園白色恐怖的可能。而我們也好奇這個社會真的能接受對於教師解聘與否,突然完全轉向授權校長聘任所謂社會公正人士嗎?姑且不論社會公正人士何在,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校長透過這個機制就能決定人選,判生判死全握在校長聘誰嗎?台灣社會真的相信這些過去鮮少主動提報不適任,相反地卻常常在媒體前誤導社會的少數校長心證,我們要把台灣教師專業自主與工作權益放給校長一人獨斷?能不慎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