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於2011年1月1日宣布103年「12年國教」上路,以「免學費」和「免試為主」,且教育部於同年6月宣布不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後,列車已沒有回頭路。
本會本於專業及最大的關懷進行必要的努力,認為:
一、在法制上堅持有法才能做:反對沒有專法就做,促使高級中等教育法在2013年6月27日三讀,並儘量在35、36、56等有關入學與學費的條文中放入私校公共性。
二、在會考成績公布上,支持公布必要資訊:但考慮中段以後的學生已無過度細部資訊的必要,為免造成干擾,僅同意由個人查詢序位,以利學生選填志願。
三、在比序造成遺珠的爭議上,要回到供需法則:各區的比序仍有再調整的必要,應傾聽現場教師及教師組織意見。
三、在特招存廢上,先以減少為目標:未來檢討時,如果能早日達到每校五成以上之免試的方向,本會都會支持,以使入學制度化繁為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