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已於2月21日開議,教育文化委員會並於3月3日選出國民黨籍委員陳碧涵、民進黨籍委員何欣純為召集委員,教師法修法又將展開新一輪的角力。
惟檢視教育部修法說明,似乎支撐不起教育部的決心,茲討論如下:
一、 委員會組成不應偏離專業:總體而言,現行中小學教評會處理教師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事宜,多能秉持專業議事,並無調整之必要,教育部或可公布究竟有多少比例的教評會袒護不適任教師,以增加修法的正當性。
二、教師評鑑成效仍有高度爭議:迄今為止,教育部與支持教師評鑑的一方,既提不出教師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的確切事證,對教師評鑑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未提出足以讓人信服的澄清。
三、教師組織定位問題:教育部以教師工會業已成立為由,將三級教師會定位為「專業團體」,並刪除現有法定組織任務,此舉除惡意將教師工會定調為「非專業團體」外,由於教育部不
願同步強化教師工會集體勞動權,更將進一步限縮教師組織的發展實為不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