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為保障高中職教師權益,過去幾年不斷要求行政院、教育部儘快提高高中職導師費為3千元。幾經折衝,教育部2006年1月11日正式報予行政院同意核定,自2006年2月1日起調整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導師費為3000元。本文即全教總說明爭取導師費調高的經過情形,並感謝協助的立法委員。
全教總指出,2005年初,當時教育部已經同意負擔所需經費,但扼腕於人事總處與主計總處對於經費來源依據有意見,而未能達成訴求。為達調整之目的,全教總全力推動教師待遇條例立法,並成功將導師費自工作費性質立法明定為職務加給項目。全教總並請託立法院做成附帶決議,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三千,以符公平原則。至2005年底,原本教育部僅同意最快於2006年8月1日開始調整高中職導師費為3000元,全教總再次請託立法院洪秀柱副院長及費鴻泰委員協助,後來國教署重新簽報,同意自105年2月1日起調整為3000元,教育部並於2006年1月報請行政院同意由現行2000元調整為3000元,並自105年2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