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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全國教師工會14_p8-9 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明確保障教師權益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推動教師待遇條例法制化,立法院於2005年5月22日三讀完成「教師待遇條例」立法,全教總以此文簡要說明推動立法經過。感謝諸位立法委員協助,特別針對各級學校教師關注的導師費、私校教師待遇問題加以說明,並做成立法前後差異對照表。最重要的差異有二,即導師費、特教津貼改列「職務加給」,以及私校教師待遇準用公校教師規定。此外立法院有兩點附帶決議,包括:一、請教育部於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中明定,在未依本條例第17條規定與教師協議前,私立學校教師加給之支給數額,不得低於本條例制定公布前之數額;教師之薪給應包含本薪及加給,並須按月支付,請教育部於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中明定,私立學校應訂定加給支給。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黃建勳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5/6/25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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